本來很不想寫這類的東西...可是一再的看到一些文章,讓我實在忍不住了.....


實在很不解, 為什麼王建民的薪資會是那麼多人關心的焦點? 王建民的薪資, 就像你我在公司裡的薪資一樣, 是我們和老闆之間的合約和共識. 以前就提過了, 王建民不是代表台灣在大聯盟打球, 他和一般代表台灣出外比賽的選手是不一樣的. 對王建民來說, 在美國打棒球是他的職業, 薪水多少, 有沒有被虧待, 根本和任何人都沒關係. 再說, 就算洋基給了王建民超級好的薪水, 我也不明白大家有什麼好高興的. 這是洋基認為王建民有這個價值, 而不是給台灣人出頭天.


當然王建民表現的好, 我們也與有榮焉. 至少, 我們可以告訴老美, 我們和王建民一樣, 是從台灣來的. 或許很多外國人沒聽過台灣, 但是因為王建民表現的很好, 讓他們知道台灣這個國家. 這一切都是王建民在自己本分工作上, 額外送給台灣的禮物. 但是我們並沒有資格評斷王建民的薪水 就算是覺得他得的太少.


, 撇開這個很基本的觀念問題, 我還是要來談一談王建民這次薪資仲裁事件.


連續看到幾位所謂的棒球作家大肆批評洋基和這次的仲裁結果.我不否認,一開始我聽到洋基和王建民將因為美金60萬的差距,得走上仲裁一路時,我的確在心裡想過 "沒想到洋基這麼小氣"或是”ARod那麼多錢都簽的下來,難道王建民真的有那麼差嗎?"等等的.


但是我馬上想到:我對棒球的所謂薪資懂多少?高薪和低薪如何評斷?老實說,不是management的人,又如何知道他們內部計算薪資的方式呢?


當然我也理解,很多愛護王建民的人,會為了他的利益而發出所謂的正義之聲.但是當一個人自稱"棒球作家"時,我期待一個對這類問題能深入理解,公正判斷的人. 但是目前為止,我看到很多都是斷章取義,偏激言詞的作家,讓我忍不住想說一下看法. 


針對目前有篇文章,標題"洋基對待建仔方式 有失厚道",作者是"棒球作家許昭彥".他的稿子在:http://mag.udn.com/mag/sports/printpage.jsp?f_ART_ID=111533


我在這裡提出幾個點:


1.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認為只不過是60萬美元,洋基選擇仲裁是"金金計較",而且"很醜惡","很不高級".


針對這一點,跑出來兩個問題.第一,當初在洋基發布王建民的薪資前,所有的估計都是在350萬左右.請問為什麼洋基出了個400萬,忽然間大家就認為王建民的經紀公司的450萬才合理,而不是替王建民高興,洋基比大家預估的還認同王建民的能力?


作者說,洋基"打敗"王建民,洋洋得意,大言不慚的說"當球員要求的薪水超過市場行情時,洋基會不惜用仲裁方法".我認為洋基這句話不是針對王建民,而是解釋一般走入仲裁的理由.但是作者使用了"洋洋得意和大言不慚"來形容洋基總裁李文的發言,似乎有偏頗和誤導之嫌.


洋基說的市場行情,是他們棒球界才懂的,我不認為觀眾,體育記者還是任何不在這個領域的人能清楚.那要經過多少計算,才能算出這個人的薪資該是多少.老實說,薪資仲裁的結果,並不是光看洋基說什麼就是什麼.如果洋基光說王建民季後表現不好,把他看的一文不值,那麼仲裁的各位大哥也是如此看待王建民嗎?不然為什麼結果出來會是這樣?


更何況,仲裁不是只有球團發言的.沒錯,球團要說出王建民為什麼值400萬美元,但是經紀公司也要說出王建民為什麼值460萬元啊!怪罪洋基之餘,要不要怪王建民的經紀公司不力,仲裁大哥們不公平啊?


我印象很深刻,以前有個台灣的記者,居然去問Kobe Bryant覺得王建民應該拿多少薪資...簡直笑死人了.Kobe很客氣的說,他不清楚,但是相信都是有合理的計算.當時我看著電視,差點昏倒在那裡.丟臉丟到印度國去了!


第二,作者認為洋基是總薪資2億元的球隊,卻計較這區區60萬元,是小眼睛小鼻子的行為.請問,有錢人就該比別人花更多錢嗎?如果洋基不認為這60萬元是值得的,他為什麼必須因為他有錢,怕人家說他窮酸,而多花這筆錢?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王建民不值這個錢,可是作者的理論很好笑.


2.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犯了一個和其他棒球作家一樣的問題:把其他球員的仲裁結果,或是薪資拿來和王建民比較.這是個天大的錯誤.馬林魚願意用435萬的年薪留住Dontrelle Willis,和王建民的這個仲裁到底有什麼關係?洋基願意用天價把A-Rod拉回來,也和王建民這個仲裁沒關係.每個都是個體對待,每個人的貢獻還有商機都不同.怎麼比較?


當初Red Sox願意花大錢簽下松(土反)大輔,賭的除了他的貢獻之外,還有大把的商機.A-Rod也是一樣的,廣告代言,商品販賣,都可以讓洋基賺一筆.精算過後,洋基不會做賠本的生意.如果松(土反)打的還可以,但是商品不賣了,也沒人找他代言,Red Sox發現自己虧本,你看看他下次會不會花同樣的錢簽他.


外國人在美國大聯盟本來就比較辛苦.王建民的商品要熱賣,無法只靠我們在台灣的這一小群人.A-Rod的商品不只在美國賣,連歐洲,亞洲都有大把球迷要買.NBA也是一樣的,歐洲還有NBA明星的球衣在歐洲熱賣的前十大排名.這才是球團要的,他們花錢買你的球技,也要你的商機.還有不能漏掉的, 是能夠吸引大批球迷買票進來看他們比賽.


而這些,都是薪資計算的考量之一.哪裡是我們這些不懂球團運作的人可以隨便說說的?整篇文章只看到作者舉出一堆別人的例子,卻沒有辦法就球團的經濟利益方面來解說,只能說是球迷情緒性的文章罷了.


當然我能理解,一般球迷會替王建民不平,覺得不過60萬美金,洋基何必傷害王建民的心呢? 


這就又回到問題原來的點上:460萬是不是超過了市場行情.如果經過評估,460萬的確超過了市場行情,那問題就不是60,90萬,還是百萬了.假設,洋基原來的400萬就已經超過了市場行情呢?


我覺得王建民不會不開心,但是他會被台灣媒體還有這些所謂的體育作家搞的不開心.仲裁只是一個方式,讓球團和經紀公司有機會針對薪資談不攏的部分,各自提出看法和資料,最後經過裁定來決定薪資.很公平吧!結果他這些日子就要被台灣媒體說的像是他為了薪資問題多麼鬱卒.拜託,我覺得王建民是一個成年人,今天會到大聯盟打球,也是經過了很多大風大浪(是大多數台灣人沒和他一起經歷過的! 他默默的努力,等到打出成績時, 一堆人就一副以他為榮, 要為他爭取正義的姿態. 我覺得還蠻噁心的).他現在的目標,應該如何在今年投出好成績吧!


作者還說,為了省60萬美元,洋基總裁,經理,副經理都到仲裁聽證會說王建民不值得拿460萬年薪...首先,這些人本來就該出席仲裁聽證會.不然咧?找其他隊員還是掃地的阿媽去?最好找台灣記者還是體育作家去是吧?


再者,我前面提過,王建民的經紀公司也有派人出席,同樣會提出王建民為什麼值460萬.凡事不要只看一面,或是只說一邊的故事.


大家捫心自問,400萬的薪資很爛嗎?如果作者都同意大聯盟裡,3年後就要求仲裁的投手中,沒有人超過400萬,那憑什麼認定王建民就應該?除了一再提別人的例子和王建民的多少勝投, 是不是該舉出更多球團該正視王建民, 卻沒做到的地方? 王建民打球打的好, 但是現實就是: 有多少美國人認識他? 我聽過有美國人一眼就認出鈴木一朗,卻不知道王建民是誰. 這也是王建民要努力的地方,讓美國人都知道他,自然球團就不能忽視王建民帶來的商機, 進而用高薪留住他.


說到這裡讓我想到之前看的一篇69er寫的文章.裡面的一句話讓我至今無法忘記.他說:洋基提出400萬美元價碼後,建仔經紀公司CSMG提出460萬美元要求,CSMG可能採取實際做法,沒有像豪爾經紀人提出300萬美元差距的要求,但是,只略高於洋基價碼60萬美元建立於甚麼基礎上?是不是得向台灣媒體說明一下,也不是總是餵媒體公關新聞稿呢?


哇.哇.我嘴巴都閉不起來了.人家做什麼,還要向台灣媒體說明一下呢!


總結.王建民的表現自在人心.我們是他的球迷,會覺得他沒受到等同待遇;但是球團的經濟考量,是我們不懂的部分.薪水,的確是越高越好;但是既然我們不懂得如何計算,又何必覺得低呢?


過去有個網友列出了一個表,讓大家參考一下:


發表者: lxo7


給各位球迷參考:

建仔與過去的奧克蘭三巨投2000-02年的成績與薪水比較:

球員 過去兩年戰績(W-L, ERA), 累積生涯先發場次

Wang 38-13, 3.67, 63 (2006-07)
Hudson 38-15, 3.72, 88 (2000-01)
Mulder 40-15, 3.46, 91 (2001-02)
Zito 40-13.
3.10, 84 (2001-02)

戰績有差很多嗎? 王的MLB經驗甚至少很多. 但隔年薪水:
Wang 4-4.6M
Hudson 0.875M
Mulder 2.65M
Zito 1M


lxo7還寫了:Johan Santana在2004年拿下CY(賽揚獎), 次年的年薪是多少? 475. 你知道Brandon Webb2006年拿下CY, 次年的年薪是多少? 450. 而他們當時的大聯盟資歷都還超過了建仔的兩年半.


我要強調,不是說王建民不值得460萬.從頭到尾,我們就沒資格說值不值.列出這些數據,是要讓大家寬心,知道王建民並不如有些人試圖營造的,像是個受害者.這類的言論,我覺得才真是傷害王建民.


*M字標記*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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